2018-12-28 14:48 瀏覽量:27978 來源:食品伙伴網
食品伙伴網訊 12月27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該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乳制品、方便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等8類食品299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11批次。
多數因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規定
不合格食品中,多數因檢出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規定,涉及4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
其中,7批次為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分別為:平樂縣聯華易購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平樂縣鈺龍蔬果制品廠”生產的“鹽菜皇”樣品(商標:獎嘉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09-29,規格:250克/袋);桂林百貨大樓股份有限公司王城商廈銷售的標稱“桂林市金源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筍絲”樣品(商標:金源發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10-14,規格:250克/袋);象山區盤瑤土特產店銷售的標稱“桂林市永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筍心”樣品(商標:鑫味緣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10-27,規格:350克/袋)和“筍尖”樣品(商標:鑫味緣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10-27,規格:250克/袋);廣西新潤發投資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惠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山話梅”樣品(商標:惠龍の品及圖案,生產日期/批號:2018-04-01,規格:200克/袋);秀峰區鑫福裕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桂輝土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桂圓肉”樣品(商標:桂輝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10-17,規格:250克/袋)、標稱“桂林市桂森家鄉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桂圓肉”樣品(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10-02,規格:125克/瓶)。
還有1批次為超范圍使用二氧化硫,為:秀峰區萬福順超市銷售的標稱“桂林宏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白果仁”樣品(商標:銀杏村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10-04,規格:250g/袋)。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進入人體內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會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本次監督抽檢發現蔬菜制品4批次樣品和水果制品樣品3批次樣品存在二氧化硫超標及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樣品超范圍使用二氧化硫的情況,原因可能是個別生產者使用劣質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為增加原料的保質期,防止霉變生蟲,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或是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
米粉、山楂條檢出菌落總數超標
不合格食品中,還有1批次方便食品和1批次水果制品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分別為:平樂縣江合韻食品加工廠生產的“桂林江合韻米粉(水煮型)”樣品(商標:江合韻及圖形,生產日期/批號:2018-10-11,規格:245克(米粉包:120克 配料包:125克)/袋)、樂業縣佳佳旺超市銷售的標稱“興隆縣霧靈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條” (商標:強貞及圖形商標,生產日期/批號:2018-08-10,規格:128克/袋)。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并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七星區盈盛自選商店銷售的標稱“南寧市長壽奧秘食品廠”生產的“原生態辣木茶(代泡茶)”樣品(商標:長壽奧秘,生產日期/批號:2017-07-17,規格:1.8g×20包/盒)檢出鉛超標,檢出值為27.7mg/kg,標準規定檢出值為≤2.0m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相關市、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